儒——儒商——儒商文化的精神

来源:本站更新时间:2021-02-07

说到儒,人们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孔子。的确,孔子是儒家文化的集大成者,不过儒家文化并非是孔子的创造,而只是继承和发扬。儒家文化严格说起来,其创造者应该是周公。周公是周武王的弟弟,名字叫做旦。他最大的功绩,在于辅佐武王灭纣。商灭周兴之后,周公旦是摄政王,他不但将政治治理得井井有条,而且亲自东征,将周朝的疆域一举东扩至海滨,南及淮河,北及辽东。周公旦本身就是一个道德与行动统一的完美、大写的“人”,因此,他和殷商不同,殷商是将“神”的地位置于高高在上的,无数的祭祀都是为了尊天;周公旦则将“人”的地位放在了突出位置,认为“天命靡常”,既然天命不可捉摸,那么决定性的因素就不在于天,而在于“人”。“人”的德行如何,决定了天命会向什么地方发展。以德配天,就能得到天命的保护;敬重德行,就能保护你的子民安居乐业。因此,周公旦的治国方略,简单到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:“明德慎罚”。如何明德呢?周公旦为此发明了一套繁杂而严谨的“礼乐之教”。礼,是用来区分等级的,让人知道尊重比你等级高的人;乐,同样也有等级,但是主要强调的是“和”,调和不同的等级,让人们的情感融洽地交汇在一起,通过乐来实现超越等级的精神沟通。这样,“尊尊亲亲”,一“别”一“和”,天下就长治久安了。


孔子一生,自幼习儒,最高的政治理想,不过是恢复周公的礼乐之治,所以他对周公的尊崇是无以复加的,几天做梦梦不到周公,心里就不踏实。他对周公的思想不用说研究得非常透彻,他一生所提倡的“仁”,其实就是建立在周公的“义”的基础上。什么是义?最初的渊源可以追溯到周公时代的“井田制”。“井田制”顾名思义,就是一块土地呈作“井”字状。周边的八块土地,都各有一家农户耕种,然后中间的那块土地,是公侯所有的“公”地,由这八户农户一起来无偿地义务耕种。这种公众的义务,就是“义”,每个人自觉地接受并维护这种公共义务,社会结构就形成了。由这种公共义务而演变成一套社会礼仪,用来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就是“礼教”。当然了,“义”就是“公”,就是利他主义。而与“公”相对立的就是“私”,就是利己主义。将自己的人生建立在以利他为根本还是以利己为根本上,这是一个重大问题,从周公时代一直延续到孔子时代,“义利之辨”始终争辩不休,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。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来说,当然应该提倡利他为根本,先公后私,先义后利,人人都将义作为第一处世原则,在遇到利的时候都选择谦让、不争,那么这个社会就会和谐稳定,呈现出一派政通人和的健康气象。但是,“义”究竟是人先天的秉性带来的,还是后天的社会教育所赋予的呢?儒家倾向于来自先天,可是其他诸子百家不这么看,杨朱就公然宣称:“拔一毛而利天下,不为也”,指出人人都有自私自利的本性。“趋利避害”才是人的天性。


关于“义利之辨”,孔子门下有一个高足子贡,一生都在思考这个问题。子贡在拜入孔子门下之前,已经受教于外公蘧伯玉。而蘧伯玉同样是一位儒家文化的集大成者。他显然已经把儒家文化的精髓都传授给了子贡,因此子贡才会最初在拜入孔子门下时候觉得,自己并不比孔子差多少。他所以要拜孔子为师,一个主要目的,就是解决“义利之辨”的问题。这是一个令人着迷而难以找到答案的哲学课题,不但要在思想上穷尽思辨,而且需要在人生的实践中,不断地加以检验,一次次丰富和提升其内涵。子贡一生都在和孔子学习、讨论,并且在经商生涯中不断地实践。孔子不止一次向弟子剖白心迹:“富与贵,是人之所欲也;不以其道得之,不处也。贫与贱,是人之所恶也;不以其道得之,不去也。”“不义而富且贵,于我如浮云”、“富而可求也,虽执鞭之士,吾亦为之”……孔子并不耻于言“利”,因为人说到底,必须要满足生命存在的基本条件,衣食住行基本问题是要解决的,这就离不开钱财的支持。孔子一直在积极谋求出仕,所谓“待价而沽”,因为出仕一个最基本的好处就是可以带来丰厚俸禄。但是,孔子又强调,人的精神生命是高于物质生命的,所谓“仁”,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来定位的“人”,一定是内心世界丰富充盈的君子。君子在取得财富的时候,有一个前提条件,就是“义”。这个“义”,如同“仁”强调人的社会性一样,对于财富而言,同样强调的是财富的社会属性。对于大部分人来说,只知道赚钱可以满足个人的基本生活保障,对于那些商人来说,只知道赚钱可以购买豪华马车,可以提升自己社会地位;这样的行为,只能是“人为财死,鸟为食亡”的低级水平,是“唯利是图”“无商不奸”的欲望支配的本能行为。而认识到财富的社会属性,认识到财富的获得和使用过程中,坚持最基本的道义,坚持诚信和公正、公平,坚持“德行”,赋予财富以道德色彩,所谓“富而好德”,这样就可以促进社会的公正和公平,就成了“儒商”。


子贡一生经商赚钱,其实就是在践行一个儒商的生涯:他将赚来的钱全部都用在了资助孔子周游列国,一路上提供大把的金钱支持。在孔子去世后,召集弟子们守墓三年,提供大笔的衣食费用,组织编写《论语》等。后来子贡继续经商,在列国间宣传孔子的“仁道”。因为他商才卓著,德行高贵,人们将他和陶朱公并称“端木生涯,陶朱事业”。


如果说子贡还只是一个伟大的实践者,那么孟子就是一个将“义利之辨”上升为理论层面的伟大思想家了,正是他将其推向了历史最高峰。


孔子在《论语》中把“义”和“利”作为一组对立的概念加以提出:“君子喻于义,小人喻于利。”据统计,“义”在《论语》中出现二十四次,大部分都是“应当”“合宜”“道理”,可以理解为一般性道德准则,顺乎人情,合乎事理,这些都是孔子所倡导的社会伦理准则,是指导一个人在不同环境里采取不同行为,以与他人的关系达到融洽和谐,因此孔子提出“见利思义”。但“义”还有一种,就是周公以来的传统,“君子义以为质”,“义”是君子的根本。孔子在他的时代,已经看出人人都想独占利益,受到欲望的驱动,因此提出“义以生利”。


对孔子“义利之辨”传统最大的继承者是孟子。孟子解决了“义利之辨”几个根本性问题:1、“义”从何来?“仁义礼智根于心”;“羞恶之心,义之端也”,它与恻隐之心、辞让之心、是非之心一起,构成了人之四端。但是羞恶之心并不是“义”的本身,正如一粒苹果的种子并不是苹果本身,要成为苹果,还需要生根萌芽,成长为一棵果树;然后开花、结果。同样“义”也是如此,它不是我们的内心所固有的,而只是隐藏在我们内心深处的潜能,要成其为真正的“义”,必须通过社会实践加以扩充,才能“成善”。义或者善,是人的一种本性;这种本性是人与禽兽的根本分野之所在。2、“义”是否是一种道德情感?这是可以肯定的。孔子一生所提倡的“仁道”,在《论语》中竟然有许多种不同的解释,而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。为什么会如此?就是因为,“仁道”是基于一种道德情感,而这种道德情感只能用来被感觉、被感知,在不同环境下,或者在不同人那里,其被感知程度是不一样的。孔子对不同的人解释“仁”,必然有不同的答案,所感知者程度也不相同。同样,“义”也是如此。一个人义或者不义,一件事情义或者不义,并没有一个绝对的判断标准,而只是一种主观情感感知。人类说到底是高级情感动物,人类本能有仁爱、怜悯、关爱等情感,也可以有嫉妒、憎恨、厌恶、贪婪、自我保护等情感,这并没有对错之分。人的所有情感中,基于“公”的基础上的“善”,也就是“利他”所带来的情感满足,被认为是所有满足感中最值得去追求的。3、“义”如何去践行呢?孟子提出了两个概念:“仁义行”和“行仁义”。其中,“行仁义”是做符合仁义要求的行为,却未必是出于仁义的德性;而“以仁义行”却是出于仁义的德性的行动。后者是真正在践行“义”,唯有如此才能达到孔子所说“从心所欲不逾矩”境界。


综上所述,儒商文化的精神,概括起来不外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:

一是“信”。信,也就是“诚”。就是一个人对于自己说过的话,一定要做到言出必行。论语中说:“人而无信,不知其可。”信不是道德层面上的,不是说一个人有诚信就有道德,没有诚信就没有道德。信还在这个层面之上,信是人的根本,一个有诚信的人就是“人”,一个没有诚信的人就不是“人”。这其实就是说,一个人要成为“社会人”,就必须立足于信。信有二义:首先是自我相信。你首先要相信,你除了这个父母赋予你的肉体生命,还可以通过后天的自我教育而获得社会生命。其次是相信他人。你相信可以“自化”,也就应该相信“他化”,对于其他具有社会生命的人所能达成的事情完全地接受。


信,不管是古代还是现在,都是社会赖以存在和维系运转、发展进步的基础。


二是“习”。习,就是学习。孔子当时所以被称为“圣人”,就在于他特别能学习,“学而时习之,不亦乐乎”;他深知道学习的重要性,“性相近也,习相远也”,人一生下来,大家的禀赋都差不多,为什么后来会有那么大的差别,就在于学习。学习除了技能方面的内容,例如孔子当时所教授的礼、乐、射、御、书、数等“六艺”,其目的更在于培养一种独立之精神生命,“以道事君,不可则止”。即使你掌握了多么高深的本领,也要看你的人格是否高尚、伟岸。如果为了高官厚禄就出卖自己的学问,那就没有人格;反过来,如果国君不尊重你,不能达到“君使臣以礼”,那么对不起,你也就没有必要“臣事君以忠”了。除了基本技能,孔子特别强调要学习四种东西:“文、行、忠、信”。文,是言谈举止,气质修养;行,是践行孝悌恭睦;忠,可以理解为善;信,是言论和行动的统一。这样就能成为一个君子了。


三是“文”。这里的“文”不是名词,而是和“化”一样,是“文以化之”,“教化”的意思。孔子最大的理想就是“郁郁乎文哉”,期待社会和周朝开国之初那样人文鼎盛。如何来实施教化,这主要看教化的对象。一般对象是广大的百姓,不能要求过高,只要做到两点就可以了:“其为人也,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。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,未之有也。”“慎终追远,民德归厚矣。”只要能在家里“孝顺”,“和睦”,在社会上就基本上不会有道德行为的“失礼”;对于士大夫阶层乃至天子,属于更高一类的教化对象,必须“温良恭俭让”,修炼成“文质彬彬”的一种美好的人格状态,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。所谓“君子之德风,小人之德草,草上之风必偃”。“子欲善,而民善矣。”


选自《21世纪儒商文化》

作者: 张桂平  林峰  王作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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