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所属机构名称变更的决议

来源:本站更新时间:2017-12-07

根据国家民政部和国务院国资委对全国性社团组所属机构监管要求,经我会五届三次会员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对下列机构名称进行变更。

1.中国商业文化研究会理论研究院更名为:中国商业文化研究会理论研究工作委员会

2.中国商业文化研究会传播研究院更名为:中国商业文化研究会传播研究工作委员会

3.中国商业文化研究会商界文学艺术家联合会更名为:中国商业文化研究会商界文学艺术家工作委员会

4.中国商业文化研究会航空产业文化促进会更名为:中国商业文化研究会航空产业文化分会

5.中国商业文化研究会品牌商业联盟更名为:中国商业文化研究会品牌商业工作委员会

6.中国商业文化研究会商界演艺文化联盟更名为:中国商业文化研究会商界演艺文化工作委员会

7.中国商业文化研究会首席法务官研究院更名为:中国商业文化研究会首席法务官工作委员会

8.中国商业文化研究会湘商文化促进会更名为:中国商业文化研究会湘商文化分会



     中国商业文化研究会

     2017年11月1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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